首页 >> 工作动态 >> 正文

学校获“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”荣誉称号

发布时间:2021-12-30  编辑:闫丽  点击量:

12月27日,山东省水利厅等12部门联合发文公布了2021年度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名单,山东科技大学获“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为落实《国家节水行动方案》和山东省实施方案,推动全社会深度节水控水,加快建立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,2021年,山东省水利厅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和山东省教育厅等12部门在全省农业、工业、城镇服务业等重点用水领域开展了节水标杆单位培育遴选工作,经过申报单位自评、市县初审推荐、省评审核查,共遴选出68个节水标杆单位,其中公共机构10个,学校作为六所高校之一名列其中。对公布的省节水标杆单位,各市地将采取发放奖补资金、优先保障用水、安排节水项目等方式予以支持。

近日,山东省水利厅、教育厅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文,公布了2021年度山东省节水型高校名单,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(西校园)名列其中。

另悉,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文对“十三五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通报,学校水电暖管理办公室孙清典被通报表扬。供稿:基建处 泰安校区 责编:徐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