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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节能督察复检工作办法

发布时间:2013-03-08  编辑:  点击量:

    为切实发挥大学生节能督察队工作实效,及时维修校内故障节水、节电器,特制定本办法。
    一、大学生节能督察队每周《水电暖使用情况调查表》,由管理责任人整理后打印成册,并收集故障节水器、节电器信息,总结归纳致有关部门的情况反馈表,送达时采取签名收取的方式,落实到位。
    二、大学生节能督察队管理责任人每周三、五分两次对上周报表反映的故障节水、节电器进行复查,落实维修是否到位,并将复查情况及时报送各相关部门。
    三、每周故障节水、节电器情况,水电暖管理办公室维修班组要保留一份,以备不定时核查,主要是检查各部门维修是否及时,准确、彻底。维修班组负责人随时将核查情况报知相关部门,督促其维修。
    四、大学生节能督察队每月安排一次集中清查,重点在各教学楼及宿舍楼的节水、节电器使用情况。要将当月工作情况总结到位,形成一期《大学生节能督察工作简报》,分发各有关部门阅览。
    五、对大学生节能督察队员的工作核查,管理责任人可根据上报《水电暖使用情况调查表》及参与活动情况进行考勤。连续五期不上交报表的队员,立即予以清退,所空缺岗位指定人员兼职,待纳新后补充到位。
    六、以上办法自2009年5月12日执行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