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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全校用电设施安全自查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4-01  编辑:  点击量:

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近期,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了4起火灾事故,青岛市高校工委通报了1起火灾事故,5起事故共造成10多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。经查证,以上5起火灾事故均因电源短路、使用违禁电器等不规范用电行为而造成。

根据学校41日安全专题会议精神,以及《关于开展消防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本着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经研究决定于42-11日期间,由各单位、各部门自行检查所辖区域内的供配用电设备设施,对存有安全隐患或经常出现用电故障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改,并于2014411日下午5点前,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水电暖管理办公室(学生宿舍C13号楼102室)。具体检查部位和事项如下:

1.重点检查大功率耗电设备及配电设施,检查有无超负荷及过流情况,有无自保护断电功能,检查设备有无接地线且接地是否规范。

2.检查办公室、计算机机房配电有无超负荷情况,有无私自改造线路情况,有无线路敷设不规范情况,有无线路发热情况。

3.检查配电室内设备设施是否清洁整齐,有无堆放杂物情况,有无线路发热情况,通风散热是否良好,有无异味等情况。

4.检查生产车间配电设施是否清洁整齐,有无超负荷情况,有无私自改造线路情况,有无不规范布线情况。

5.检查了解有无经常跳闸断电情况,配电设施有无噪音过大情况。

6.有无使用劣质、违禁电器等情况。

7.有无插头不到位发热情况。

8.有无1个插排插接多个插排及大功率用电设备情况。

水电暖管理办公室将2014414日至418日对校内各单位、各部门进行抽查。

水电暖管理办公室

2014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