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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电暖用量公示制度

发布时间:2009-02-13  编辑:  点击量:

为进一步加强水电暖收费“阳光”制度,确保计量收费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进行,杜绝人情水电暖现象,根据建设节约型校园的要求及《山东科技大学水电暖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将山东科技大学水电暖用量公示制度公布如下:

一、公示时间:所有数据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

二、公示方式:校园网公示、固定场所张贴通知等形式。

三、公示内容:

1.每月月初,在校园网(校内公告、一周工作动态、部门网页)对教学区各部门、各单位水电用量及收费金额进行公示。

2.每月月初,对学生公寓用水量及超定量情况进行打印,张贴在各楼宣传栏内公示。

3.每月月初,对教职工周转房(C13、14及研究生公寓周转房)各房间水电暖用电量情况进行打印,张贴在各周转房宣传栏内公示。

4.每月月初,对水电暖管理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家庭用水电暖用量情况进行打印,张贴在各充值处进行公示。

5.对具有热量表远传抄记功能的研究生公寓区,每供暖季供暖前将热量表底数进行抄计公示,且每月月底对热量表读数进行抄计,月初对各楼用户用量情况在校园网(校内公告、一周工作动态、部门网页)进行公示。

6.每年供暖结束后,对家属区教职工用暖情况及收、退费(含固定热费)情况在校园网(校内公告、一周工作动态、部门网页)进行公示。

7.对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况(如水表负数等),根据内容及要求,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。

四、公示程序:

1.教学区、家属区用量及收费、退费情况及异常情况由部门领导签字,方可公示;

2.其他情况由节能与计量科科长签字公示。

五、质询处理:对公示内容进行质询的,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:

1.书面质询:可将质询内容以书面形式交水电暖管理办公室节能与计量科,由节能与计量科负责联系答复;

2.当面质询:可与公示内容相关的负责人联系进行当面质询,也可直接与节能与计量科负责人联系进行当面质询;

  教学区服务联系人:任纪娟;

  学生公寓区服务联系人:狄崇岩;

  周转房及经营区服务联系人:亓爱玲;

  山海花园ABC区服务联系人:王建华;

  山海花园研究生公寓区服务联系人:吴鹏

  节能与计量科负责人:闫 丽

3.电话质询:各区联系电话如下:

  教学区服务联系电话:860-57566;

  学生公寓区服务联系电话:860-57089

  周转房及经营服务联系电话:860-57854

  山海花园ABC区服务联系电话:880-32035

  山海花园研究生公寓区服务联系电话:806-98332

  节能与计量科负责人联系电话:860-57566

4.邮件质询:可将内容发送邮箱QDSDN@126.com